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要求遠雄在台北大巨蛋BOT案中予以停工的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昨(21)日出爐,裁定遠雄企業團部分勝訴,裁准遠雄可針對有公安疑慮部分進行施工,可不予停工。
(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遠雄企業團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表示,感謝法官相信遠雄對於公共安全的顧慮,不過第一時間遠雄巨蛋公司還沒有收到裁定書全文,對於法官裁定可以復工的項目,有哪些及全文細節,須進一步了解,收到正式裁定書之後,巨蛋團隊將會就復工的工項及範圍,進行了解。
法官:人命無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遠雄企業團部分勝訴。法官認為,「人命無價」,大巨蛋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因停工而有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問題,應該立即加強防範而不是等到出事了才補救究責,因此認為遠雄主張撤銷停工處分,並非毫無正當理由。但針對遠雄提出全面復工的聲請,法官則予以駁回。
全案市府和遠雄雙方,仍可再上訴。遠雄巨蛋公司重申,巨蛋工區應視為一體性,結構潛變所造成的不可回復的風險與損害,也是全面的,風險的產生,並不會因為棟別而有不同。
除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外,也一併聲請應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停工處分案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