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101

天外橫禍!加害者亡 只能民事求償

#地方 #墜樓意外 #跳樓 #刑事 #民事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北市文山區上午驚傳墜樓意外,一名21歲的吳姓男子,從10樓頂跳樓輕生,結果意外壓死當時正在社區內聊天的61歲婦人,兩人均宣告不治。法界人士表示,在刑事責任上,吳男亦不幸身亡,因此無法追訴;不過,民事部分,被害婦人的家屬,對於天外飛來橫禍,可循求法律途徑,先確認吳男的過失責任,再就吳的遺產,以民事損害賠償管道進行求償。

類似跳樓輕生意外壓死無辜者的憾事,雖不多見,但偶爾還會見諸報端。(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北橋周邊鳥瞰圖,台北橋,大橋頭,捷運大橋頭站,大橋頭捷運站,重慶北路,民權西路,民生西路,承德路,台北鳥瞰圖,街景,鳥瞰圖。(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類似跳樓輕生意外壓死無辜者的憾事,雖不多見,但偶爾還會見諸報端。民國75年間,家境清寒的黃姓男子,騎腳踏車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一棟大樓前叫賣燒肉粽,但意外被當時從10樓跳樓輕生的胡姓女子壓個正著,黃男當場死亡,胡女奇蹟獲救。

檢方後來追究胡女的刑事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法院後判胡女6月徒刑。當時因與未婚夫吵架而尋短的胡女,一度逃避官司而遭到通緝才歸案。

10年前,台南永康市一位40歲的張姓男子厭世,從23樓一躍而下,壓中當時在轎車內的曾姓女子,曾女因為天外飛來橫禍,傷重送醫不治,但跳樓的張男,卻因衝撞力被車體空間及反彈力量吸收,大難不死。

法界人士表示,類似上午發生的墜樓意外,墜樓者如果獲救,才會衍生相關的刑事責任,但本案中吳男不治身亡,頂多只會發生民事的賠償責任,不過,法界人士也說,前提要確認吳男的過失責任,如果吳男留有遺產,被害人的家屬才能進一步循法律途徑求償。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