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綜合報導
京華城市府不予施工勘驗,鼎越拒砍20%容獎,北市議員質疑鼎越「不鳥市府、態度囂張」、「把北市府當塑膠」,要求市府硬起來、拿出行政手段。建管處目前每周派員到工地稽查,允加強頻次;都發局也表示,會研議要求京華城提前繳87億元保證金。
議會工務部門質詢,議員許淑華調出京華城工程進度,質疑目前京華城不予施工勘驗但還在施工,許質疑,現在大家擔心京華城會變成爛尾樓,現在應該讓它不能繼續蓋,否則會變爛尾樓?
建管處長虞積學回應,目前京華城施工是正在做鋼構組裝,這個是不需勘驗的項目,不過不可以進場綁鋼筋、做樓板、灌漿等。
當天開會京華城監造建築師等都有來,他們也會考量一直鋼構組裝下去,有沒有意義?也在考慮要不要自己組裝下去。
許淑華28日也調出京華城施工勘驗順序表,目前京華城一樓已完成80%,20%還沒施工勘驗,基於地底下B1B2是中淺層液化區可以由他們技師專業評估確保安全,這部分可以接受,但不能允許京華城2樓繼續蓋鋼架,要求北市府不需管京華城進度,就是派人每天到工地稽查。
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鼎越拒絕拿掉20%容積獎勵,就是表達他們自己意願,市府就會依該有的「依法行政」態度後續處理目前地方法院還要沒有更裁決定,決定之前,市府就是依照原來的不予施工勘驗。
虞積學表示,目前市府每週派人到現場看,議員則要求市府應要強化稽查程序;另外,京華城當初都審拿到20%智慧城市、韌性城市、宜居城市三項容積獎勵,當初三項保證金分別為17億5千多萬、35億1千多萬、35億1千多萬,總計87億8848萬3200元,檢方認定京華城這20%疑似不法圖利獲利高達111億元,儘管當初協議使用執照拿到才需繳交,議員要求北市府找法務局研議,要求京華城現在就吐出87億元保證金。
許淑華說,當初協議是柯任內簽的,有太多放水條款,要求市府重新檢視適法性,合理性,並要求京華城先吐出87億元。
簡瑟芳表示,當時保證金繳交的時間點在拿使照後,是在協議書中協定,能不能有其他要求,可以跟法務局來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