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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贊助頭期「兒過戶給女友」 驚吐一句話網全炸鍋

#理財 #居家 #夫妻買房 #情侶買房 #頭期款 #共同登記 #房地產 #買房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情侶買房通常論及婚嫁,究竟房子該登記誰名下?一名男網友表示,父母贊助頭期款讓他準備買房結婚,他向女友承諾,婚後將房子過戶她名下,但希望她能幫忙分擔費用,女友一聽臉色大變,認為他理應負責全部支出,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炸鍋,表示不看好婚姻,若我是父母會氣瘋!
 
這名準人夫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即將結婚的情侶都是如何解決房子登記及分攤問題?他透露,最近父母主動贊助買房頭期款,為了讓他能趕快結婚,女友多次向他表示「房子在我的名下對她沒有保障」,所以他允諾婚後過戶給她,父母對此無意見,認為雙方只要能好好過生活就好。
 
情侶買房通常論及婚嫁,究竟房子該登記誰名下?(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夫妻 情侶 簽字 簽約 (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但多年來兩人的開銷支出都由他全額負擔,他希望買房後女友也能幫忙分擔一點費用,每月約1萬元,但女友一聽大發雷霆、無法接受:「天下沒有要女方負擔費用的,男方不能負責全部支出就是廢物!」,更表示身邊的夫妻都是如此…他只好上網求助網友該怎麼分攤,還是該共同持有?
 
貼文曝光後,網友傻眼至極,「若我是你父母,聽到你要這樣,我絕對不會出頭款給你買房,辛苦賺錢幫你出頭款,你連保護自己的能力都沒有?」、「我要是你爸媽一定賞你巴掌,這還要問,早就逃了」、「別說房貸了,光婚後一萬元都不願意為這個家庭幫忙分擔,更別說你白白送她一棟房子,實在非常扯。你若真的娶了這個女人,才是妥妥的廢物」、「房子登記你名下,你自己全額負擔」、「建議你婚前買,勿共同登記,家用就AA吧!不然就放生」。
 
針對夫妻買房登記問題,睿均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游嵥彥表示,夫妻買房不建議共同持有,首先會用掉每個人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及首購條件,相當不划算,且未來要移轉買賣,都須經過雙方同意,易陷入僵局。最佳做法是登記在某一人名下,勢必由這個人來繳貸款,但雙方合約寫清楚,各自留存繳付貸款證明,免得將來結算會有麻煩,另外,游嵥彥也建議,如果父母贊助頭期,登記在某一方名下,另一方想自保的話,其實多做「預告登記」即可,費用在萬元以下,當房產需要處分時,需要經過你同意,是簡單快速又可保障權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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