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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海砂屋條例首案 限期不搬罰6萬

#海砂屋 #新北 #居家 #地方
中國時報記者蔡雯如/綜合報導
 
海砂屋拆除改建常因住戶無法整合卡關,新北市今年4月施行「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加速海砂屋重建。工務局近期首度依自治條例對淡水2處海砂屋社區發出勸導函,限期64戶住戶在9月中旬前搬離,若住戶未停用,將處最高6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自治條例明訂海砂屋限期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的認定標準,建築物所有權人若違反條例,可連續處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可依法斷水、電。若符合自治條例經市府核准為限期拆除的海砂屋,逾期未拆除則可連續處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建築法強制執行拆除。

 

新北市海砂屋自治條例4月上路,工務局近期執行首件案例,要求淡水2處海砂屋住戶在9月中旬前搬離,否則將處最高6萬元罰鍰。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海砂屋自治條例4月上路,工務局近期執行首件案例,要求淡水2處海砂屋住戶在9月中旬前搬離,否則將處最高6萬元罰鍰。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目前列管海砂屋有79件,尚有75件未拆除,其中符合停用標準的有53件。工務局5月間召開審查會議,邀集專家學者及市府各單位審查,依建物耐震能力、抗壓強度、重建整合程度及執照申請等狀況,排定優先停用對象,並選定淡水竹圍段、飛歌段2棟海砂屋社區執行。
 
工務局表示,2棟建物分於1979年、1988年取得使用執照,並先後在2009年、2020年核備高氯離子建築物。市府20日發放勸導函,計畫在6月中旬進入停用程序,依裁罰基準,限期住戶在3個月至6個月內搬離,加速整合危險住宅。由於2棟建物已進入都更程序,住戶搬離後將著手重建。
 
工務局長詹榮鋒說,高氯離子建築物嚴重影響安全,住戶需賦予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應負管理維護的責任,盡速協調整合重建。除了海砂屋外,市府也有一般性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防災型都更等多元都更提供民眾選擇,住戶若有需求,可透過新北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協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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