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禎霞/屏東報導
屏東縣利用太陽能發電愈來愈多,根據台電統計,從2010年迄今,利用屋頂或地面發展太陽能發電的申請案,已超過600件,「人人都想把電賣給台電」。
架設在林邊鄉的追日型太陽能光電板,電板能隨太陽移動。(記者翁禎霞/攝影)

另外,屏東縣政府力推的「養水種電」區,因為打出了知名度,加上農民算算「種電」頗為划算,縣府還準備推出第二期計畫,目標100MW(百萬瓦),「只要台電找到可容納的饋線,就可以立即施作」。
根據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統計,利用屋頂或地面發展太陽能發電的申請案,全縣已超過600件,光今年就有200多件申請,從學校到菜市場、再到住家屋頂,全成了「種電區」。
台電分析,一般民眾用電,一度成本不過2至3元,但是賣給台電的話,一度至少在5元以上(計價方式依發電量而有不同),有的甚至賣到一度8元以上,且簽約一簽就是20年,這也是申請案增加的主因。
但台電屏東區營業處說,屋頂改裝太陽能光電板的成本頗高,一般要7、8年才能回本,是不是划得來,還有設備維修問題,一般民眾還是要先精打細算一下。
屏東縣自去年起鼓勵各國中小加入「發電」行列,由學校提供屋頂委由業者架設,再由業者依照發電比例提供回餽金給學校,目前已有20多所學校相繼發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