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今天公布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要求業者發布資訊必須有所本,否則開罰。房地產業者有人喊好,有人質疑。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認為此一規範定義含糊,等於是對業者下「封口令」,對房市未必是好的。
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公布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要求業者發布資訊必須有所本,否則開罰。(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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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房市最需要的是真實和即時訊息,業者發布消息必須有所本,本來就是應該的,事實上,多數業者對市場很多天價交易傳聞也很苦惱,因為無從查証,如果能透過規範,讓這類傳聞少一點,對業者和消費者都有助益。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則認為台北市政府此舉不只是畫蛇添足,而且定義含糊,形同下封口令。
他說,台北市政府要求業者發布資訊必須有所本,但資訊有很多種,他同意業者點名某一物件成交創天價,必須有依據,銷售人員登廣告說銷售已幾成也應是真實的;但如果有一棟房子低樓層成交50萬元,高樓層60萬元,中間沒有成交,但說是一坪55萬元,這樣算不算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