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新富一街一處建築工地,在今天上午9時許傳出工安意外,一名謝姓工人從4樓鷹架墜落2樓,救護車到場時,謝頭部有外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中區職安中心認定,雇主沒有做好防墜的確保設施,涉有疏失,勒令停工,將依法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
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表示,今天接獲勞工局勞檢處通報後,已派員到場勞檢,發現現場是一處透天住宅工地,而施工的謝姓工人(49歲)是從該工地4樓鷹架墜落到2樓露台,墜落高度為8.5公尺,現場沒有防墜落或是安全帶等確保工人施工安全的措施,已勒令停工,要求業者改善,將依違反職安法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