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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版市招明年上路 3資訊需揭露

#政策 #理財 #網路銷售營業人 #網路版市招 #工商登記 #團購
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依財政部新規定,我國既有的7萬多家網路銷售營業人(如臉書、Line購物社團或拍賣平台賣家)自2023年5月起必須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需掛上統一編號、商家名稱與網域位址等,即為「網路版市招」。
 
另財政部指出,若為明年元旦後新成立的網路銷售營業人,在辦理經濟部工商登記後,國稅局將同步收到其資料並發函要求營業人在15天內補辦網路稅籍與資料登記,經登記後,該類營業人也要掛網路銷售的市招。
 
網路版市招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需掛上統編、商家名稱與網址等。圖/中時報系資料照片
網路版市招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需掛上統編、商家名稱與網址等。圖/中時報系資料照片
 
依財部近期公布施行的新版稅籍登記規則及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網路版市招將於明年元旦上路,既有營業人輔導期間為四個月、明年後成立的營業人為15天。
 
官員指出,既有的7萬多家網路銷售營業人至明年4月底前未掛統編免罰,但明年5月後就會開罰;而明年後才成立的營業人則是在完成登記後需在國稅局通知日後15天內填寫網路稅籍資料。
 
未來商家在社群媒體、代購網銷售貨物,任何商品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名稱、註冊IP網域名稱等。同時,我國電商平台業者自明年起必須幫所有網路營業人保存交易紀錄,以供國稅局查核、勾稽。
 
官員表示,若商家未檢附網路市招,國稅局將認定涉及逃漏稅並依平台資料查核銷售額補稅。
 
財政部原規畫網路版市招自今年3月上路,惟我國各電商平台資料庫,還有國稅局與經濟部資料技術介接尚有難題,因此網路版市招延後至明年上路並提供既有網路賣家四個月輔導期。
 
國稅局指出,網路賣家任一月貨物銷售額達到8萬元或勞務銷售額達4萬元需依法辦理稅籍登記,稅局皆定期查核各臉書購物社團、團購網,每年約抓到上百位未登記稅籍的網路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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