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鍾維軒/台北報導
康芮颱風在台北颳起11級陣風,小巨蛋租賃要點對於天災定義不明,主辦單位、北捷雙方對於是否停辦意見不一,歌手劉德華在開唱前3小時才宣布取消,引發各界批評。不少議員就建議可將「颱風條款」寫進契約,並將風力、雨勢數據化,給予一致性指引;北流認為,颱風關閉場館的定義必須明確,避免各方為難。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執行長梁序倫認為,一般場館出約中,就包括「不可抗力」,其實就是地震、颱風等天災,若遇到緊急狀況,場館有權關閉場地,由於範圍囊括各種可能,所以才有協商空間。
梁序倫表示,場館租約若要加入颱風條款,必須定義明確,像是風力到達幾級、雨勢程度等,假設只要宣布停班停課市屬場館都得關閉會衍生很多問題,過去就曾經宣布停班課卻無風無雨,對於主辦方、場官方與市府都相當為難,活動一多檔期也不易安排,無法隨時改期。
國民黨議員詹為元指出,台北小巨蛋的租賃要點內,沒有明確提到颱風、停班課等狀況,而是以「緊急事件」處理,定義、標準模糊不清,北市府應該要把颱風條款加入合約,一旦政府宣告停班停課,場館活動就要停止,降低彼此解釋法律定義模糊不清的問題。
詹為元提到,台北小巨蛋與廠商簽約,契約中納入由主辦單位決定颱風天來臨的做法,與出賃要點相斥,等於是給廠商「排外條款」,造成管理規則、契約內容不一致,因此無論是場館規定或簽契約,都必須把把颱風納入,讓主辦單位、歌迷和北市府都有規則依循。
民進黨議員林亮君說,若蔣市府認為只要宣布停班停課就必須關閉場館,那每個場館要一體適用,若出借後有意外發生,主辦單位及台北捷運、體育局與文化局等場館主管機關必須承擔相關責任,北市府不能把問題全拋給主辦單位。
林亮君表示,目前台北市轄下場館,對於天災發生時,民間單位舉辦活動要不要暫停,比較沒有一致性的方向或指引,希望市府可以訂出明確方針,將災害程度數據化,納入風力、雨勢再決定要不要停止活動,才不至於讓主辦單位損失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