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賀培晏/台北報導
為保障勞工的工作及生活安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凡年滿15歲以上,受雇於登記有案單位,如領有執業執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之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雇許可雇主之勞工,均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納保對象,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規定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統計截至114年8月底,災保的投保單位約85萬8千家,投保人數約1124萬1千人,而針對災保列有5大常見問題,勞動部也進行說明,外界常誤解雇用勞工未滿5人,公司可不替勞工參加災保,但依法只要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凡雇用1名勞工,就應該在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且無論勞工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是否超過65歲,雇主都應該要在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

勞動部補充,只要勞工到職,雇主當天就要申報災保,並無試用期間得免加保之規定,倘若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將被核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且勞工如發生職災事故,仍得依規定請領保險給付,惟勞保局在核發給付後,將於給付範圍內,令雇主限期繳納金額。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規定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勞工也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以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原文出處 【勞工就業災保 聘雇1人就須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