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建伸、周毓翔/台北報導
為鼓勵生育並降低育兒負擔,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案《電業法》修法,擬減免12歲以下兒童家庭電費,電費由用電大戶埋單,粗估約48億元,有小孩的家庭每月省下349元。法案上個月順利協商通過,卻立刻引發經濟部與台電高層跳腳,認為是鬧劇一場,甚至可能要由台電編列預算承擔,反由全民吸收。鄭挨批後已將修法改成附帶決議。
為鼓勵生育並降低育兒負擔,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案《電業法》修法。(好房網資料中心)
依據鄭運鵬版本,12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家裡有1個小孩就減免100度,若2名以上則累計,推算成本約要48億元,朝野協商時並無人阻擋;藍委張麗善表示,以在野黨來說當然支持優惠民眾的法案,至於承擔能力則應是執政黨自己考量。
惟據了解,由於台電反彈聲浪,政院高層希望不要因為孩童減免電價就影響綠電自由化闖關,上周經濟委員會再次召集協商,鄭運鵬已不再堅持,改由附帶決議方式規範,要求國發會跟經濟部研擬,將概念納入電價費率公式。此外,《電業法》剩餘的三項爭議,也可望有機會解套。
張麗善指出,對於「電價審議委員會成員比例」問題,國民黨原堅持專家學者不能兼電業相關業務,但經濟部已經反映有困難,因為大部分都有兼任,恐發生聘不到人的狀況,這部分將來不會再堅持。
至於電業監理機關的設立,張麗善則認為必須比照NCC等,維持機關的獨立性,而不是設在經濟部能源局下,「有球員兼裁判之嫌」;綠委管碧玲則說,這樣並不符現行《行政院組織法》規範,可能讓新版《電業法》根本無法實行,監理機關可以跟部會或能源局平行,就可避免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則堅持增列「核廢料應於2021前移出原住民地區」的條文。廖指出,新版《電業法》把「非核家園」入法,恐引發將來執政的問題,他認為,「非核家園」若入法,那勢必也得把處理蘭嶼核廢料的承諾一起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