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航行於旁湖南海望安、淒美的交通船「南海之星1號」,10月31日下午抵達望安,旅客正上下船時,客艙內1名男性旅客使用行動電源充手機卻突然爆炸,該男緊急把行動電源丟在走廊上,船員聞聲後即刻持滅火器滅火,所幸無人員傷亡。交通部航港局表示,行動電源不得托運或放置於行李箱,並呼籲搭乘旅客應確定使用檢驗合格的行動電源。
10月31日南海之星1號由七美南滬港載客開往望安潭門港,下午1時20分停靠載客,準備開回馬公港,在潭門港整理貨物及接駁旅客上下船時,1名男性乘客的座位突然傳出火光,火球隨即呈拋物線掉落在走道,形成大型火團,引發船上警報器大響, 一旁乘客紛紛走避,並夾雜女性乘客的尖叫聲。

針對10月31日航行澎湖望安、七美及馬公間之南海之星1號交通船,開航前發生旅客攜帶的行動電源起火情事,航港局今呼籲,搭船旅客應正確使用行動電源,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航港局指出,搭船旅客如有攜帶行動電源,應於搭船前再次確認,並使用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產品,「且不得託運或放置於行李箱」,同時必須隨身攜帶並放置於視線可及處。
若行動電源經撞擊受損或已變形膨脹,航港局建議勿繼續使用,也勿於高溫下持續使用,以確保使用安全。
航港局進一步表示,針對國內客船除每年定期檢查外,並要求客船業者定期進行緊急應變演練,航港局也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客船設備及演練情形,消防設備為必檢設備之一,旅客如有發現行動電源異常情形,應即時通報船上工作人員緊急處置,以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