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 林昱均/台北報導
國內三大會計師事務所18日指出,依照大陸財政部「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公告,連續6年皆為大陸稅籍才會認定為大陸CRS(共同申報準則)追稅對象,且判定期間將從2019年重新計算,台商、台幹最快在2025年才會列入CRS交換範圍。
中國大陸2018年中與103國簽署「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CRS條款),中國大陸稅籍者在海外103國包括新加坡、香港、紐西蘭、英國的金融帳戶資訊將在2019年起被直接交換回大陸稅局。因此台商、台幹也格外重視判定時間公告,以免海外資產被追稅。
大陸財政部公告,連續6年皆為大陸稅籍才會認定為大陸CRS(共同申報準則)追稅對象。(好房網資料中心)

依照中國大陸「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居住時間判定標準」公告,在中國大陸境內無住所的外籍人士於1年內在陸累計居住滿183天、即為陸稅籍,若連續6年皆為其稅籍,第7年也符合其稅籍,才會列入陸CRS範圍,若有中斷則重新起算。
此外,中國大陸「坐月子條款」離境排除規定也持續保留,自2019年起任一年度如果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年限也會「歸零」,重新起算6年。勤業眾信指出,稅局定義的居住天數也在公告中從寬認定,停留滿24小時的才會計天數,不足24小時的則不計入,對台商、台幹可說是利多。KPMG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葉維惇舉例,若台商、台幹自2019年至2024年於中國大陸境內每年均住滿183天,但是2025年(第7年)未住滿183天,則從2026年重新計算6年期間。資誠兩岸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提醒,若台商、台幹在大陸有住所將直接被認定為陸稅籍,無須再看居留天數、也沒有6年的寬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