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晉宇、胡蓬生/綜合報導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虐待院生致死案,監察委員王幼玲、蘇麗瓊、葉大華、王美玉21日天表示,此案凸顯政府對身障安置機構的監督查核不周、評鑑輔導不力,督導機制嚴重失靈,監察院通過糾正苗栗縣政府、衛生福利部,並促請檢察機關釐清案情。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回應,身為行政機關虛心接受、認真檢討,未來在中央主管機關修法時,縣府會將實務上在督導、管理身障機構所遇到的困難適時反映,期望藉由修法來淘汰劣質的身障機構,也避免社福蟑螂出現,杜絕不肖人士藉由照顧身障者之名、騙取社會大眾的愛心。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去年7月底,發生3名工作人員私行拘禁、毆打李姓院生,以致李姓院生引發橫紋肌溶解症併發局部腦實質浮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終因惡性高熱、代謝性衰竭死亡,縣府社會處決議德芳教養院停辦1年;而員工涉虐致死部分,苗栗地檢署年初偵查終結,起訴3名施虐的員工。
查案監委表示,德芳教養院長期以來專業人力配置不足、人員流動頻繁,以至於受訓時數不符合規定、濫用約束帶、毆打、禁閉等措施對待嚴重情緒行為的住民,縣政府卻沒有積極督導改善,而且德芳教養院評鑑成績不佳,苗栗縣政府輔導改善措施流於形式,有明顯的違失。
另外,衛福部身為主辦評鑑的主管機關,知悉德芳教養院的諸多缺失,卻沒有加強監督力道,凸顯政府監督、查核以及評鑑機制嚴重失靈。
王幼玲還表示,致死的自閉症院生與自己孩子同年紀,在調查該案時掉了不少眼淚,盼政府更重視自閉症的照護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