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苡葳/雲林報導
雲林縣是全台少數還沒有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的縣市,尤其斗六、虎尾等人口較多的市鎮,停車空間周轉率不足,停車位一位難求,縣府去年修正雲林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將率先在斗六市府文路等行政機關周邊路段,試辦路邊停車格收費,預計3、4月公告後實施,每小時20元,之後視情況擴大辦理,虎尾、斗南2鎮也緊隨在後,最快今年跟進。
斗六市內有超過1千格的路邊停車位,不過從未實施收費,造成部分車格出現長時間停放甚至被占用等情形,以致停車格周轉率下降,增添臨時停車的民眾不便,加上停車場可能還得走一段路,衍生路邊停車亂象。

縣府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為解決問題,縣府修正雲林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階段委由斗六市公所在府文路、公園路及民生南路等路段,開始試辦路邊停車收費,總計178格。
汪令堯指出,試辦初期採感應式設備確認停車,由人工計時計費,每天收費時間為上午7點至晚上10點,每小時收費20元(前5分鐘免費),目前正在建置停車柱,測試完成後公告,期滿後啟用運轉,後再視營運情況,擴大全市實施。
「城市要進步,首重使用者付費!」汪令堯表示,路邊停車收費由斗六市率先上路,虎尾鎮、斗南鎮也表達跟進意願,目前已規畫虎尾市區170格,斗南則計畫以火車站周邊為主,可望陸續在上半年開始試辦。
部分鬧區的停車場收費每小時10元,比起將實施路邊停車收費便宜,汪令堯說,因多數停車場都還離市區有一小段距離,為鼓勵久停民眾多利用,把路邊停車格留給辦急事或臨停者使用,因此目前朝此方向規畫,未來持續觀察實際需求進行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