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柏澔/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8日公布「113年1-2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屏東縣協春水產有限公司的午仔魚,經檢出0.0024ppm的「還原型孔雀綠」,依規定不得檢出,已由屏東縣政府裁處6萬元。農業部漁業署指出,屏東縣所轄養殖的午仔魚已納入高風險監測魚種,該養殖場也已列必檢戶。
食藥署發布「113年1-2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監測」,總抽驗692件,水產品抽驗124件,其中屏東縣養殖午仔魚檢出動物用藥殘留1件,總合格率99.9%。
漁業署表示,漁業署接獲三部會署食安窗口通報,即函請屏東縣政府追溯來源養殖場,並請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核處,屏東縣政府已裁處6萬元罰鍰,並將該養殖場列為必檢戶。
漁業署指出,已請午仔魚產量占9成的屏東縣政府強化源頭管理工作,將所轄養殖午仔魚納入高風險監測魚種,針對養殖端及魚市場加強抽樣檢驗;其次將與防檢署共同合作,加強用藥稽查與輔導漁民正確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