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力勉/台東報導
蘭嶼通勤兼觀光自行車道改善計畫案工程,因施工需要包商在椰油村岸際擅自開挖,準備興建臨時預拌混泥廠,引起居民強烈反彈;台東縣政府廿三日釋出善意表示,將要求包商另覓地點,針對違法開挖部分追究責任。
蘭嶼西岸椰油村港口。(圖/取自台東縣觀光旅遊網)
蘭嶼觀光車道改善計畫由縣府發包,包商在去年十一月上旬無預警岸際大肆開挖,讓椰油村民十分不滿,當地村民也是現任朗島國小校長胡龍雄不滿表示,包商開挖前完全沒有事先說明也沒有開協調會,如果在岸際興建預拌廠將會危及下方浮潛景點及漁獵場,影響甚鉅。
他說,包商開挖地點雖然是國有地,但並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村民發現要求立即停工並向內政部、台東縣政府、鄉公所投訴,近期台東縣政府終於有回應。
他指出,縣府回應公文內容以「工程施工完竣,將立即拆除簡易預拌廠恢復原狀,並要求鄉公所依法提出該土地使用同意,並辦理容許使用後再施工。」
居民質疑縣府難道是要蠻幹?違法開發還要協助用地取得?台東縣政府建設處土木科長劉大魁澄清表示,包商違法開發部分將依法究辦,由於村民對於在當地設臨時預拌混泥廠有意見,因此也請鄉公所協助另覓合適地點,將不會在原地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