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游錫堃16日主動表示,有人冒用他的照片與名字,在臉書跟Line上創了假帳號,有詐騙取財的意圖,幕僚已向警方報案展開調查。
游錫堃下午在臉書主動揭露,這幾天有不明人士冒用他的照片與名字,在臉書跟Line上創了假帳號,以「個人臉書」的名義要求加好友並私訊要他人加Line的帳號,並且還有詐騙取財的意圖。
游錫堃發出三點聲明:
1、這些帳號為「假帳號」,不是他的「個人臉書」也不是他的「Line帳號」。他有公開使用的帳號僅有臉書藍勾勾認證的粉絲專頁,要提醒大家請勿受騙。
2、冒名社群進行詐騙的行為,可能違反偽造文書、著作權法第91條,還有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會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3、幕僚已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正式報案,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