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進入第二周,還沒有報稅的民眾,台北國稅局建議多多採用稅額試算,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可以三種方式,線上登錄、書面確認、電話語音及掃描QR-Code確認,完成申報。
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報稅服務,國稅局會幫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試算綜合所得稅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即所謂稅額試算服務。
圖/經濟日報提供
106年度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各地區國稅局自4月底開始陸續掛號寄發給納稅義務人,或以郵簡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以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已申辦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為通行碼至網站查詢及下載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免再填寫結算申報書。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收到國稅局寄發的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經核對內容無誤後,繳稅案件應在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內按通知書所載的「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
如果是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則在5月31日前以下列三種方式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
1.線上登錄: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登錄,退稅案件確認試算內容及退稅方式;不繳不退案件則確認試算內容。
2.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發的確認申報書,親自遞送或以掛號郵寄至國稅局。
3.電話語音及掃描QR-Code確認: 「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納稅義務人選擇沿用上年度結算。
申報繳(退)稅成功的本人存款帳戶者,得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或利用手機、平板電腦直接掃描稅額試算通知書上的QR-Code,即能連結至回復確認網站,進行線上確認,最輕鬆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