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游智文/綜合報導
凱米颱風強襲,花蓮發生建物頂樓屋頂被吹翻,撞到女兒牆,牆體整片掉落砸中轎車,導致車內媽媽死亡,男童重傷憾事。颱風天如此意外,屋主該負責嗎?可以推給天災嗎?
台灣房屋集團法務協理游璿樺表示,依據民法第191條規定,「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因此,因建物掉落而造成死傷的受害人,可向該建物的大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或管委會主張損害賠償責任。除非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或管委會能檢具相關證物證明其對該建物設置或管理已盡相當注意,並無欠缺,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過去常見地震後,大廈磁磚掉落砸傷路人的情況,由於大廈外牆屬於該大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共有部分,被砸傷路人得按民法第191條規定,向大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而許多社區大樓都會成立管委會負責大樓維護責任,受害人亦得對該管委員提告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她表示,颱風天風大雨大,防颱除了注意排水,慎防積水,固定門窗之外,也要小心一些外掛設備,如陽台雜物、盆栽、遮陽罩、招牌、…等等,避免吹落,傷及無辜路人,否則他人若有損傷,恐得算在屋主本人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