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郭良傑、柯宗緯/高雄報導
高雄南區焚化爐規畫建設新廠,高市府朝「BOT公辦民營」規畫,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質疑公聽會程序不符規定,事後公布的會議紀錄至少有4人發言未被記錄,質疑有造假之嫌,27日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高市府承辦人員涉嫌業務登載不實。對此,環保局澄清,所有發言及會後書面意見都納入會議紀錄。
陳麗娜質疑,高市府上月29日在小港區舉辦BOT案公聽會,未向地方說明清楚「公辦公營」與「公辦民營BOT」的優缺點比較及可行性評估後,就直接朝「公辦民營BOT」案進行。
陳麗娜指出,她要求市府先舉辦說明會,再辦公聽會,但市府仍決意舉辦BOT案公聽會,甚至準備在今年9月完成評估即執行,當天她在會中發言20分鐘,公聽會在吵雜聲中胡亂結束,她的發言紀錄僅剩34個字,小港區港墘里長吳文德及大林蒲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等人的發言甚至在會議紀錄中「被消失」,質疑市府會議紀錄登載不實,向高雄地檢署提告。
對此,高市府環保局回應,全台灣25座焚化爐中有8成、20座已採BOT或ROT,其中台北、嘉義市、桃園、台南均規畫或已採BOT興建焚化爐。此案依「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機制」規定,預先檢視及評估採行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可行性,經由政策、法律、土地取得、市場及財政等面向綜合預評估結果均為可行。
針對會議紀錄遭指「被消失」,環保局澄清,公聽會遵循促參法規定,除所有舉手經主席同意發言的民代、民眾及機關團體的意見,均已納入會議紀錄,錄音檔內容也將列入可行性評估報告說明並回覆;會中主席已明確宣告民眾可於會中或會後提出書面意見並納入會議紀錄中,確保市民表達意見權益得受到保障。
環保局強調,不論是將會後所提出的書面意見,或將當日出席的發言納入紀錄中,均屬事實記載,並無虛偽不實情形,更無「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不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