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玉樹/台北報導
經濟部推「綠色電價」採自願方式補貼再生能源發電,但其實台電依法可以將再生能源發電的收購成本,在電價上附徵。以去年收購價25億元估算,每度電將多附徵0.013元,若政府決定開徵,民眾每年要多付52元。
經濟部推「綠色電價」,只要認購綠電的人愈多,民眾就可以少繳這項電費(好房資料中心)
開徵時間,由經濟部政策決定。現在只要認購綠電的人愈多,一般民眾就可以少繳這項電費,不過台電自己都坦承恐怕認購情況沒那麼樂觀。經濟部能源局每年都會核定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由台電負責收購。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再生能源的收購電費可向民眾收取,在電費上附加。以去年收購金額25億來看,每度需開徵0.013元,以每戶去年平均月用電量337度計算,開徵後,每月要多付4.3元,一年就是52元。
台電主管表示,開徵日期得由經濟部決定。但理論上認購綠電的人愈多,貢獻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錢就愈多,未來開徵的再生能源附加電費就可以減少。但台電主管自己都坦承,恐怕一般民眾參加意願有待考驗。
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指出,現有再生能源最貴是太陽光電,每度逾6元,其次是風力發電。以目前我國每度電排碳量約0.57公斤來說,如果企業購買不排碳的綠電,產品出口到歐洲,它的碳足跡計算就可以大大降低,「企業購買比較有經濟誘因」,但是相對民眾則必須靠自己對環境友善的理念去支持,這部份比較難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