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嘉雯/桃園報導
市府交通局於議會臨時會提案調漲桃園市汽、機車的違規停車拖吊移置費,理由是要挹注業者設置保管場的費用,此理由遭議員大力反對,認為根本是變相幫廠商「加薪」,市議員黃婉如、詹江村、林正峰、梁為超表示,他們支持違規拖吊,但要求把拖吊成本詳列及陳述調漲理由,退回提案,不過,議會工務小組召集人舒翠玲等人認為提案應該要進入實質審查。
桃園市長鄭文燦期盼議員提案通過一讀,進入實質審查(甘嘉雯攝)
交通局欲將費用調漲,小型汽車移置費每輛次600元、機車移置費每輛次100元調到汽車移置費每輛次880元,機車移置費每輛次175元,黃婉如表示,民眾養車很辛苦,拖吊漲價根本是搶錢,桃園市後站連腳踏車停車都要收費,交通局長高邦基表示,桃園的費用是5都最便宜,此話又引發詹江村的不滿,他說若要拿5都來比較,有線電視費用是最高,此時市長鄭文燦提高音量不悅表示,「該降一定會降,台中比我們高,要符合成本嘛。」
詹江村認為,拖吊費要不要提高與業者虧損是兩回事,「違規就要拖,誰說不用拖?」林正峰說,業者前幾年沒虧損,這幾年才會虧,與外縣市比較,配套的停車位在哪?包括梁為超在內4人提案退回。
綠營議員頻頻緩頰,認為交通局應該要多提供一點資料,提案經一讀通過後讓工務小組討論才有意義;舒翠玲則認為,應該要先議案通過進入分組審查會,對於跨區拖吊的民眾才有保障。
根據了解,市府給拖吊業者的拖吊費是汽車587元、機車98元,跨區拖吊則乘以1.2倍,汽車704元、機車118元,也就是說,業者在桃園、中壢2區拖吊,汽車可賺13元、機車賺2元,但跨區拖吊汽車每輛賠104元、機車賠18元,因此才想要提高,增加業者投標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