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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舊制房屋 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有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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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去年出售舊制房地者,5月申報綜所稅要格外注意。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歐陽泓表示,納稅義務人出售屬於2016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產(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即屬於出售舊制房地。
 
針對出售該舊制房地的獲利,歐陽泓表示,除了出售土地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但出售房屋的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於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採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有撇步。圖/中時資料照片

房地產業者表示,川普2.0不確定因素多,「央行短期不放手,房市只能低頭走」。圖∕本報資料照片
 
他指出,出售舊制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方式為以交易時的房屋成交價額,扣除原始取得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即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至於所謂成本,包括取得房屋的價金、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等。移轉費用則指出售房屋支付的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歐陽泓提醒,針對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的房地交易,有兩種計算方式,若成交金額或每坪單價達特定標準,是以「實際成交價」乘以「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的比例,再乘以20%來推算歸屬於房屋的收入。
 
至於成交金額或每坪單價未達標準,房屋課稅交易所得則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政府給定區域比率」來推算歸屬於房屋的收入。
 
依財政部最新發布的「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高總價住宅標準為除成交金額,也另增加每坪扣除車位後的單價,例如台北市是成交價6千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120萬元以上。
 
政府給定比率的部分,各縣市及行政區均不同,根據財政部113年度標準,相較112年度,全台368個行政區中,有200個行政區的一定比例調升,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交易熱度,調幅則介於1百分點至5個百分點。
 
例如新北市的五股、三峽,桃園市的桃園、中壢、龜山、蘆竹、八德,台南市的安定、新營,高雄市的橋頭、梓官,新竹市和新竹縣的竹北,調幅都達5個百分點,稅金負擔會明顯增加。

原文出處 【2025報稅專題 系列三-採舊制房屋 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有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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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沁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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