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高鈞麟/綜合報導
新北市約有5.6萬輛大重型機車,六都最多;按照法規,大型重機須停放汽車停車格,無法停標準機車停車格,導致壓縮汽車停車空間。藍綠議員建議,台北市與台中市試辦大型重機可停入標準機車格,新北市應比照試辦。對此,交通局說明,已於13條路邊路段及71處路外停車場規畫413格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並視實際需求滾動式檢討試辦方向。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50CC以上的紅、黃牌大型重機車行駛、停放比照小型車,停放路邊停車格必須停放在小型車停車格,違者可依法舉發、拖吊。

國民黨議員金瑞龍指出,大型重機無法停放於一般機車停車格,由於汽車停車格位相對有限,導致重機騎士往往一位難求,同時也壓縮到汽車停車空間。為保障機車族權益,並提高停放周轉率,市府應設置大型重機與普通重機共用機車停車格。
民進黨議員陳啟能表示,多數大型重機可完整停入標準機車格,且台北市與台中市分別啟動大型重機可停入標準機車格試辦措施,展現彈性管理思維。新北市卻以「畫格麻煩」、「容易誤用」為由否決,導致可用格位空轉,大型重機違規加劇。
陳啟能建議,在烏來、淡水老街等觀光區或特定路段試辦大型重機可入機車格,訂立車輛條件與格位規範,如「完全停入、不超出格線」原則,並實施「分時段」限定停放管理辦法,避免與普通機車族群搶位。
對此,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說明,新北市受限道路條件,標準機車格長度皆為2米,93%大型重機車身過長無法停入,為兼顧多數機車格尺寸,試辦採斜向加長2.5米大重機專用格,1個汽車格畫了3格斜向大型重機位,於大型重機停放率較高的13條路邊路段及71處停車場設置413格,停車率最高達8成,節省了汽車停車格空間。
許芫綺說,大重機專用停車格每4小時收費30元,依現行規定,大型重機亦可於公有路外、路邊12萬5384格小型車格停放。台北市5月15日開始試辦共用格位,未來會再觀察、評估,作為後續政策的參考。
原文出處 【藍綠籲開放一般機車格 停重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