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弘逸、王昭月/高雄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資源回收車被踢爆擅在貨斗加裝鐵網柵欄,還用繩子綁上保麗龍板增加回收車容量,帶頭違法也藐視勞工安全與公共安全,高市環保局經請教公路機關,釐清車斗開「外掛」是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環條例之虞,已要求拆除並恢復原貌。
有讀者反映,高市環保局資源回收車的貨斗疑因高度不足,導致回收的大型資收物會超過車斗高度,結果環保局未設法解決,卻放任清潔隊自行在問收車的貨斗上加裝鐵網或柵欄,增加容量,如此草率行事,難道要等到違法加裝的柵欄或回收物掉落砸傷人,再鞠躬道歉?令人質疑是否清潔隊資收物回收愈多,可領愈多獎勵金,以致造成法加高貨斗。
高雄市清潔隊資收車被踢爆違反改裝加高貨斗。環保局表示已通令拆除回復原狀。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高雄監理站表示,車身式樣等規格如變更,應要向公路機關辦理變更檢驗登記,否則一旦遭查獲,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高市環保局表示,資源回收車加掛臨時性細網一案經請教公路主管機關,確認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虞。環保局第一時間已通令各清潔隊,資收車如擅自改裝或加高,應即刻拆除並恢復車輛領牌時原樣,局方也請各清潔隊統計並回報因執行勤務時需加高車斗的數量,後續將循程序幫車斗加高並辦理車輛變更登記,以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