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戴瑞芬/台北報導
5月即將報稅,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國稅局會提供稅額試算服務。
不過,納稅義務人若改變心意,申請不適用試算服務,或申請變更郵寄地址,須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今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漲幅可望達到所得稅法規定的調整門檻,免稅額等將調高,民眾後年報稅可適用。聯合報資料照片](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QxNTk5OW5ld3M,/ca3654aed2485bfb_986x638.png/qs/w=600&h=600&r=1688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符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要要點」規定的適用對象及條件,國稅局將主動試算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或應退)稅額,4月25日前會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或以郵簡、簡訊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