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台北報導
室內裝修工作室負責人王男去年未申報額營業稅,經台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柯姓稅務員協助輔導計算銷售額和申報業務,竟拿市價約1萬元的二手HERMES精品皮夾賄賂稅務員,「我有小禮物要送你」台北地檢署偵結,依貪汙交付賄賂罪嫌給予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8萬元。
王男去年1月剛在台北市中山區設立室內裝修工作室,未依規定申報同年1、2月分的銷售額,柯姓稅務員通知王男盡速補辦;王男則在去年4月12日下午5時許,在中南稽徵所服務櫃台請柯姓稅務員輔導他填寫申請書及統一發票明細等。

檢方指出,王男填寫完書面資料準備離開時,涉嫌拿出一個星巴克紙袋,內裝有市價約1萬元的二手HERMES精品皮夾,對著柯姓稅務員說,「謝謝你教我完成及幫忙很感謝,我有小禮物要送你」隨後離去。
柯姓稅務員打開紙袋發現皮夾,第一時間通報中南稽徵所管理股,轉交紙袋和皮夾給台北國稅局政風室。檢廉通知王男到案,王男坦承犯行。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考量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支付公庫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