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去年亞錦賽黃牛猖獗,台北警方網路巡邏抓捕黃牛,陸續移送法院裁處,但因法官見解不一,裁罰結果迥異,甚至就連警方同天查獲同一名黃牛賣票行為、裁處結果卻截然不同。黃牛罰與不罰,各憑運氣。
士林警分局去年11月28日網路發現陳男於臉書社團,刊登賣亞錦賽黃牛票訊息,員警喬裝買家私訊陳男,陳表示每張門票須另加代購費新台幣400元,員警轉帳400元並取票成功後,依《社維法》將陳男移送士林簡易庭。
法官認為,陳男先替佯裝買家的員警代購2張門票未成功,並退還員警代購費800元,之後陳男成功搶得1張門票,但不收員警代購費400元,而員警卻不顧陳男拒絕,仍匯款400元給陳男,難認陳男行為構成轉售圖利的裁罰要件,裁定不罰。
而同一天,松山警分局也將陳移送士林簡易庭裁處,但另名法官裁罰陳3000元,沒收扣案門票。
另葉姓網友去年11月25日在臉書社團發文,將2張共1200元的亞錦賽門票,以8800元高價兜售,中山警分局員警喬裝買家查獲後,將葉移送士林簡易庭。
法官認為,依據員警提供對話截圖,認為雙方僅於議價階段,難認葉與員警或他人完成交易並獲利,裁定不罰。
而大同警分局在同一天也查獲葉賣黃牛票移送士林簡易庭,法官則裁罰6000元,並且沒收扣案門票1張,以及4100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