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子凱/台北報導
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昨天上路,北市都發局表示,新戶可至中區辦公室隨到隨辦,審查通過後,補貼發放由申請日起算;舊戶直接從系統審查,通過後直接延續補貼至明年底。
都發局表示,今年租金補貼申請條件配合「民法」成年人年齡下修為18歲,讓補貼對象向下延伸,只要年滿18歲,在台北市就學、就業的租屋族群,皆可申請。條件為在國內設有戶籍、家庭成員無自有房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5萬7039元、房屋每月租金上限低於5萬5000元,並在台北市有租屋事實者。

依專案計畫規定,台北市提供每戶每月3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其中單身青年及社會弱勢可加碼1.2倍、新婚家庭加碼1.3倍、經濟弱勢加碼1.4倍。
例如單身未滿40歲、且未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每月補貼上限3000元,再加碼補助1.2倍,申請通過即可領取3600元。若同時有低收或中低收身分,加碼倍數採計1.4倍,每月補助4200元,減輕租屋負擔。
都發局提醒,民眾直接透過線上系統24小時申請,也可至各行政區公所諮詢協助。若要親自送件民眾,採隨到隨辦,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可至都發局中區辦公室(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臨櫃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