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22日公布101年1~11月平均薪資為4萬5,721元,較前一年同期減少0.06%,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上漲1.96%,實質平均薪資負成長1.98%,倒退回14年前的水準。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憫表示,去年11月經常性薪資為3萬7,305元,年增率0.64%,1~11月平均經常性薪資為3萬7,333元,較100年增加1.36%,含年初發放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員工紅利以及加班費等的非經常性薪資則為8,388元,則較100年同期減少5.93%。
合計經常性薪資與非經常性薪資後,1~11月平均薪資為4萬5,721元,較100年同期減少0.06%,陳憫指出,主要是受到100年第4季以來景氣趨緩,使得101年初廠商減少發放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所致。
扣除去年1~11月消費者物價上漲1.96%後,實質平均薪資負成長1.98%,實質經常性也減少0.59%;如果以民國95年價格衡量,實質平均薪資為4萬1,954元,倒退回民國88年、14年前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