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局統計去年交通事故發生於路燈啟用時段共865件,因「有照明未開啟或故障」有58件,占6.71%,審計報告查出有11處路段裝設路燈間距逾50公尺,不符30至40公尺基準,夜間通行存有安全隱患要求改善。工務處表示,將優先處理照明不足路段,換為高效能燈具或增設路燈。
基隆警方統計去年車禍事故發生時間為晚間6時30分到翌日清晨5時累計865件,照明是否不足也受關注。基隆路燈共3萬餘盞,依據基隆市政府公用照明設備管理要點規定,裝設於主、次要道路及街、巷、弄等道路的照明設備,設置距離應以30至40公尺為基準,如裝設地點屬交叉口、彎道處及其他夜間安全通行所需,得增設照明設備,不受距離限制。

基隆審計室清查到今年2月底為止,都市計畫道路裝設路燈平均間距20公尺,裝設密度高於規定,仍有11處路段裝設路燈間距逾50公尺,這些路段均緊鄰社區大樓或連棟式房屋屬人車通行頻繁區,夜間通行視線格外重要。
基隆95%為丘陵地形,部分巷道由非道路的公共通行階梯或斜坡串連,天氣多雨潮濕,去年基隆降雨天數有186 天,占比50.96%,這些地點夜間照明需求高於一般平面道路。
市府工務處表示,已派員勘查改善照明設施或與在地溝通增設,後續將針對照明不足路段優先汰換高效能燈具或增設路燈,也加強巡查,提升設施維修效率與管理成效。
原文出處 【基隆11路段路燈間距逾50公尺 夜間照明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