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已亷/綜合報導
屏東縣九如鄉28日深夜有宮廟舉辦遶境活動,施放的煙火緊鄰住家直竄天際,些許火星掉進民宅陽台,還擦過高壓電線,民眾不滿拍下PO上網,擔憂釀成火災,且超過晚上10點施放也擾民,屏東縣消防局表示,煙火應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的場域和時間內施放,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屏東縣九如鄉九龍路一間無人鐵皮倉庫於2020年晚上突然起火,正巧一旁正舉行廟會活動,沿途施放擺在馬路上的鞭炮,遭地方民眾質疑是鞭炮惹禍。未料事隔3年,煙火亂象重演,民眾昨晚驚見住家窗外有大量煙火竄出,緊貼民宅施放,怒控「實在擾民!」

消防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楊景雄表示,一般爆竹煙火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施放,舉凡石油煉製工廠、可燃性氣體儲槽、彈藥庫、火藥庫等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等場所,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另依屏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機場四周禁止施放。
他指出,爆竹煙火不得在晚上10點至翌日7點施放,違者可依屏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3條及第6條規定,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罰,得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