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台北報導
照顧殺人事件層出不窮,促使法務部著手修法。專家肯定法務部修法,但發生照顧悲劇,最根本仍是長照政策問題,長照政策目前力推居家服務、社區服務,僅幫助到輕中度失能者,但對於重度失能者來說,補助依然不夠多,弱勢家庭無法將被照顧者送機構照護,照顧壓力依舊自己扛。
法務部日前指出,將針對民眾不堪照顧壓力或家人受病痛折磨的「長照悲歌」事件,研擬3修法方向,包括修正《刑法》放寬緩刑條件為3年以下、修正《刑事訴訟法》降低緩起訴門檻,或另於《刑法》增訂較輕的「長照殺人罪」。
照顧殺人事件層出不窮,促使法務部著手修法。專家表示,照顧悲劇最根本是長照政策問題,長照政策目前力推居家服務、社區服務,僅幫助到輕中度失能者,但對於重度失能者來說,補助依然不夠多,弱勢家庭無法將被照顧者送機構照護,照顧壓力依舊自己扛。記者林俊良/攝影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肯定法務部勇於任事,目前3修法方向都值得推進,第一項鬆綁法官判刑、第二項鬆綁檢察官起訴壓力、第三項可以讓社會有更多對話,共同認識「長照殺人罪」的樣態與影響。不僅可讓法界人士進一步思考兼顧情理法的量刑,亦能啟動國家承擔更多照顧責任與分工的積極性。
但伴隨修法,陳景寧點出另外2項重要配套,包括台灣目前沒有照顧殺人事件的統計分類,警政部門必須建立更完整的照顧殺人事件資料庫,才能讓法務部在討論修法更有依據,例如日本即有相關作法;二是期待法務部能與社福部門合作,針對創傷家庭提供法律以外的後續心理復原服務。
陳景寧呼籲,「長照悲歌」的根源還是因為長照服務的不夠用、不好用,多數悲歌都發生在重度失能家庭,以長期而言,應全面推動長照保險,短期而言,長照2.0應儘速放寬對7級以上等重度失能者,不應限制僅能使用居家服務或日照中心,而另給予住宿式機構選項,政府每月補助約3.6萬元,可大幅降低家庭照顧壓力。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秘書長余志松分析,現行長照2.0推行社區式照顧、居家式,不過重度失能家庭可使用長照時數為每月90小時,等於一天只有3小時,其餘21小時得家庭自己負擔,而日照中心大多平日開設,一天最多8小時,且見紅就休,其餘時間也都要家屬自行照顧。
相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補助多,最慘是「近貧」的家庭。余志松指出,這類弱勢家庭名下有房產,但不到中低收程度。政府每年補助住長照機構家庭6萬元,等於一個月只有補助5000元,但住宿機構每月花費至少4至7萬元,「近貧」家庭趨近弱勢,但也無力負擔住宿機構,最後往往只能自行照顧。
余志松指出,高齡長照家庭中,除了失能以外,越來越多失智家庭,失智者伴隨各類精神症狀,家屬照顧者長期下來無法承受身心壓力,過去研究曾指出,照顧失智症的家庭,照顧者超過50%有有鬱症,當我國即將成為超高齡社會,且同步少子化的情況,家屬自行照顧長者的狀況只會逐漸增加,政府應給予失能、失智家庭更好的支持。
余志松認為,照顧者本來就非蓄意傷害家人,是受到各種精神壓力,而不幸發生照顧殺人事件,若要減少家庭悲劇發生,國家應適時檢討個案補貼方式,而非稱國家只能以整體政策處理,屢次否定個案特性,此外也應檢討如何減輕照顧者壓力,讓照顧者有管道疏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