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0

二親等土地轉移想省土地增值稅?稅務局曝「1情形」適用優惠稅率10%

#政策 #理財 #二親等 #土地增值稅 #土地轉移 #自用住宅 #土地 #稅率 #優惠 #桃園市政府 #公告土地現值
住展雜誌謝曉菁、黃威彬/綜合報導
 
近期有民眾詢問,二親等親屬間辦理土地移轉,是否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回應,若土地移轉屬於實際「買賣」行為,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可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若實際性質為「贈與」,則須依一般累進稅率20%、30%或40%課徵。
 
稅務局指出,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符合多項條件,包括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出售前一年內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須完成戶籍登記。

 

稅務局指出,若土地移轉屬於實際「買賣」行為,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可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若為「贈與」,則須依一般累進稅率20%、30%或40%課徵。稅務局指出,若土地移轉屬於實際「買賣」行為,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可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若為「贈與」,則須依一般累進稅率20%、30%或40%課徵。

 

此外,都市土地面積須在300平方公尺以內,非都市土地則須在700平方公尺以內。同時,自用住宅評定現值若未達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原則上不適用優惠稅率,但若建築工程完成已滿一年則不受此限制。
 
稅務局也提醒,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二親等內親屬間辦理土地移轉時,無論採買賣或贈與方式,都應依實際交易事實訂約及申報,切勿為適用優惠稅率而將實際贈與虛報為買賣,以免涉及偽造文書等法律責任。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