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想進駐科學園區的廠商,必須加強研發。國科會已修正完成「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細則」,進駐科學園區廠商研發經費占營業額比例須達8.73%以上,才會核准進駐。
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長許增如表示,外界對科學園區有很高期許,國科會也認為,園區廠商在研發投入應該要高於其他園區的廠商,因此調高進駐園區研發占比,以鼓勵園區廠商投入專業研發,提升廠商創新研發能量,布局未來前瞻新興科技。
國科會指出,2019年全國製造業研發經費占營業額之比率為2.91%,以此為基準,先前,要進駐科學園區廠商研發占比須達到5.82%,即一般廠商二倍,才會核准進駐。自2022年10月起,提高至三倍,亦即須達8.73%,才能進駐到科學園區。這項新的審查標準適用到現既有、及新開設的科學園區,一體適用。
國科會主委吳政忠曾表示,過去科學園區的產業多偏硬體,未來需要新創產業,希望提高研發占比、鼓勵更多新創產業進駐;此外,科學園區也會在節能永續著力。
吳政忠並表示,行政院很重視科學園區交通和就學的方便性,以及科學園區與鄉鎮市的結合,強調必須把地方一起帶上來,帶動經濟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