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基隆市國中、小學明年入夏前可望達成班班有冷氣目標,教育處表示,冷氣原則在5月、6月、9月、10月使用,電費由中央定額補助,超出部分由學生分攤,基隆市學校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王昌派認為,使用者付費合理,但4月、11月也可能出現高溫,建議電費補助可限額,但不要限定月分。

基隆市教育處運用中央補助款3億4257萬元,招標採購57所國中、小所需的3117台冷氣設備,第一批34校電力改善工程也已公告,並會進行屋頂隔熱、降溫、通風等校舍環境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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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教育處預計明年5月前,達成國中、小班班有冷氣目標。圖/基市教育處提供

教育處指出,未來班級全面加裝冷氣後,原則在5、6、9、10月間的上午9點到下午4點、室溫28°C以上時使用。中央研議補助學校這4個月電費,以每月22天、每天6小時、每小時2.5度、每度4或5元計算,超出部分由使用者付費。
王昌派認為,班級冷氣使用超出電費,由學生家長分攤很合理,只是並非5、6、9、10月才會出現高溫,建議市府電費補助不要限電月分,而是把一定額度交由各班運用,類似高中職使用的「電費卡」,超出部分再由家長分攤。
教育處長林祝里說,教育部對電費補助方式尚未定案,且北部、南部縣市氣候有差異,總額管制可能也是選項,會轉達家長意見,未來應會由中央訂定基本準則,再由各縣市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