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許多長輩到了晚年開始煩惱,該如何「無痛」將財產轉移給子女,一名劉爺爺就遇到這困擾,他辛苦多年賺到一筆土地、一棟房屋及活存50萬元,擔心死後要被課徵遺產稅,決定今年2月提前贈與給兒子,沒想到經試算,竟得繳128萬元稅金,自然留給兒子繼承反而無須繳稅。
劉爺爺手上留有土地、房屋,贈與時須繳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國稅局解釋,該案土增稅假設為1百萬元、契稅假設為5萬元,贈與稅則視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百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總計580萬元,扣掉免稅額、扣除額、贈與淨額後,再乘上1成,應繳納贈與稅為23萬1千元。
但若不提前贈與,由劉爺爺兒子同年度繼承,國稅局分析,此時遺產總額630萬元,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與直系卑親屬扣除額及喪葬費,可再扣803萬元,此時遺產淨額為負數,就不須繳納遺產稅。
國稅局表示,由此案舉例,劉爺爺生前贈與土地、房屋給其子,需繳稅賦合計128萬1千元,若不贈與,留待繼承時將土地,房屋由長子繼承,配偶及女兒繼承現金,遺產稅應納稅額為0元,繼承人不須繳納遺產稅且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國稅局指出,透過該案可知,納稅人欲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考慮自身財產多寡,及財產移轉時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概算應納遺產稅額極高,可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以節省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