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綜合報導
高雄驚傳7旬張姓老翁殺人分屍案,回顧國內近年多起凶殘分屍,包括2003年陳金火、廣德強性侵殺害施姓女保險員肢解,陳金火1度被認定油炸食用施女皮肉被稱「食人魔」,兩人已槍決伏法;桃園也有6旬陳姓老翁因財產糾紛,狠殺肢解結褵30年髮妻,判無期徒刑定讞。
陳金火當年在龍井經營機車行,廣德強為其學徒,兩人同謀朝施女劫財劫色、殺人滅口,2003年12月7日晚上朝施女痛毆、持童軍繩勒昏並性侵,完事後陳金火用蓮蓬頭沖洗施女下體,兩人誤以為施女已死就持刀支解,把屍骨丟入水塔、化糞池。

台中地院一審原認定陳金火、廣德強曾油炸兩片刮自施女的肉片給陳金火吃,陳被稱「食人魔」,但更3審時認無積極事證可確認;全案1審至更3審都判兩人死刑,最高法院2007年9月6日駁回定讞。
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批准槍決,廣德強1槍斃命,陳金火因器官捐贈,法警朝其右腦開1槍,腦死後送醫摘除器官。
桃園7年前也傳出分屍案,陳登科(67歲)和簡姓妻子1987年結婚,曾離婚又登記復合,陳要求簡依約支付離婚財產分配遭拒,2018年5月25日拿刀揮砍,又摀住簡的口鼻致死,甚至以屠宰雞隻手法,將妻子分屍成7大塊,取出內臟藏於在冰箱。
其女兒發現母親浴室有血跡,擔心爸爸滅證,抓了1袋塑膠袋前往報案,在派出所打開才驚見是母親頭顱。
桃園地院一審以陳登科殘酷剝奪結婚數10年配偶的生命,手法極其凶殘,絲毫未見可同情之處,依殺人等罪判他死刑;高等法院2審認為,陳年近70歲,判無期徒刑足以讓他與社會隔絕,撤銷改判無期,最高法院2020年12月4日駁回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