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乃欣/台北報導
漁業署今年8月間修改漁船船員管理規則,5年沒出海就取消漁船船員手冊。有台南市漁民及海釣人士反映,他們視此手冊為身分證級證照,被取消後還要花錢受訓重新拿照,要求取消5年1換的規定。台南市農業局也已向漁業署反映漁民的心聲,希望能爭取更多權益。
農委會漁業署長張致盛表示,5年1換的規定是為了漁民安全,若取證後5年都沒有出過海,確實有再受訓的需求。其他國家規定還更嚴,要求5年內僅出海1次或3次,仍要重新考證,台灣只規定5年內要出海1次即可。
![漁業署修改漁船船員管理規則,5年沒出海就取消漁船船員手冊,引起台南市漁民的反彈。圖/聯合報記者鄭惠仁攝](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AwMDgxMm5ld3M,/21361ac795b9ba06_799x532.jpg/qs/w=600&h=600&r=22000)
張致盛說,為讓漁民更便利,若有受訓考證需求,歡迎請地方漁會幫忙,漁業署將請漁會盡力滿足漁民的受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