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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不一? 議員怒嗆:公署違建先拆

#地方 #政策 #桃園 #賣場 #違建 #民宅 #房東

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連日大動作拆除24件大型違建,多位議員批評拆除標準不一,質疑工務局柿子挑軟的吃。市議員怒嗆:「列管都要拆,府會、議會、學校和所有一級主管房子都先拆,再去動民宅!」

工務局長拱祥生表示,首波針對面積超過500坪、公安稽查不合格、遭查報違建且有營業事實的大型業者為拆除對象,標準從未改變,既有的即報即拆仍會持續執行,如有未夷為平地者,可能是因為業者事前有申請通過消防安檢,或提出休閒農業申請,有機會輔導合法化,才會只拆除部分,致業者無法再行接客。

新屋保齡球場大火燒出違建問題,工務局上月30日公告24件大型營業違建,列入優先拆除對象。市議員黃婉如直指當初宣布桃園市有246件重大違建案,最後卻只有1/10,甚至桃園一所廢棄大賣場近10年無人進出,市府也把它當成大刀闊斧的豐功偉業,和郭麗華都質疑工務局拆除有雙重標準。

魯明哲直指現在是有報有載才會拆,恐讓市府部門進入違建商業戰爭,陳治文、黃傅淑香和陳麗莉等議員都提議應通盤考量不要只拆檢舉案,標準和列管對象資訊都要透明化。

呂林小鳳斥責資訊不透明,公所積極照相舉報違章,百姓生活在恐慌當中,強調營業中、有公共危險疑慮甚至八大要拆都舉雙手贊成,但不要去擾亂為數眾多的小老百姓,抨擊「市府也有違建,先拆市府和學校,再來拆民宅!」

葉明月認為,「市府一級主管和民代民宅違建要先拆!」徐玉樹認同市府強力執法,但仍需治本檢討違建成因是在供需不足,政府應在適合用地檢討充分讓民間使用。

劉茂群和王浩宇建議創6都之先,在其他商業違建場所設置警示牌,提醒消費者場所恐有公安危害進入請謹慎三思。

拱祥生說,府會雨遮等沒有立即影響公共安全疑慮的違建,會依法依流程處理,未來若法規不能容許且業管單位又未自拆,工務局也會強制拆除。他強調年後第二波則會加強宣導,全面發函給大專院校學生,要求出租時一定要向房東取得使用執照,以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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