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揮勝/南投報導
長期委外經營逾廿年的集集鎮公有停車場,日前決定三月收回自營管理;四日上午,鎮長嚴鴻邦率各主管全面檢視停車場內、外環境及景觀設備,要求相關課室釐列現存缺失,配合措施儘速改善,俟品質提升後,再考慮重新委外經營。
位於集集火車站對面的集集鎮立公有停車場,長久以來,為地方紓解不少車潮壓力,維持周邊商圈交通順暢;其場內共設地下二層三三○個停車位,各大假日幾乎天天爆格。
鎮公所與委外公司簽約在二月底期滿。嚴鴻邦認為,停車場委外經營期間,屢有遊客反映部分設備不佳,每單次收費卻要一百元,服務品質應該有提升的空間。
因此,為讓公有停車場之環境優質化,符合觀光小鎮之美名,集集鎮公所決定暫時收回,並改善缺失後,再重新委外,期盼能給遊客留下更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