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金足/台中報導
台南市長賴清德帶隊到台中市推銷鹽水蜂炮,消防局以違反「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開罰三萬,網友批「官員腦殘拘泥法規」;市長胡志強昨天強調,事前已協調取得共識,他支持消防局依法開罰,民眾安全第一,很難網開一面。
鹽水蜂炮若到台中,市長胡志強堅持開罰。(圖/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官網)
消防局以「爆竹煙火不得對人施放」,對台南鹽水武廟開罰,網友批鹽水蜂炮到台中不能施放,那大甲媽祖離開大甲,就不叫大甲媽祖了?副市長、觀光局、文化局等官員都參與,活動如違法,這些人豈不是見證違法?
「蜂炮應該在鹽水放,才叫蜂炮!」消防局長廖明川說,蜂炮和鞭炮不一樣,不贊成推廣到其它縣市舉辦,這種危險民俗活動在當地保存才有意義,規定必須垂直施放,偏移角度不能超過十五度,台南原先承諾會遵守,但現場採證結果違規
。台南市對蜂炮有「保留特殊民俗」規定,但堅持站在維護市民安全及公權力前提下,照罰不誤,市長胡志強認為,早在施放蜂炮前就已協調不得對人發射,但蜂炮玩過High,未照協議就開罰。
雖然台南武廟氣的說「以後就不來了」,但胡志強強調「來了就要照規定」,因無惡意「這次是罰最輕的三萬元!」合情合理,不擔心在政治上損害中市與南市雙方情誼。
觀光局長張大春對「送一張罰單給台南鹽水」待客之道,表示法規和民俗有協議之處,如果台南武廟要提出訴願會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