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表示,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臺北市、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來源不明的病例及群聚事件,研判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措施如下:
一、全國性措施:
1.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全國性防疫因應措施。圖/疾管署提供
二、第三級警戒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措施(時間5月15日至5月28日):
1.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2.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3.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4.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6.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7.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8.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9.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10.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指揮中心表示,除上述措施外,也將加強第三級警戒區域之醫療體系應變,包括擴大開設專責病房、分艙分流、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擴大臺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等。指揮中心同時呼籲,第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指揮官陳時中強調,外出全程配戴口罩部分,雙鐵、八大場所等都要配戴,現在雙北全程戴口罩,沒有配戴口罩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至1.5萬元,而如家庭、社交聚會違反室內5人、室外10人的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違反舉辦宗教活動、社團交接規則或針對應關閉而未關閉的營業場所,同樣也可開罰6萬元30萬元以下。陳時中強調,目前雙北沒有停班停課的計畫。
此外,彰化縣14日傳出有2例本土確診個案但因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還未公布詳細資俊,社群謠言滿天飛,另一名境外移入確診者案1237的足跡也被瘋傳,不少業者不堪其擾,生意大受影響而報警。對此,彰化衛生局表示,用廣播宣傳確診者資訊,不只會侵犯個人隱私,還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罰300萬元,或3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