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685

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 受害金額高達4兆

#政策 #TRF #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管會

聯合報 記者林麒瑋╱即時報導

衍生性金融商品TRF,造成國內中小企業至少8千人受害,損失超過2千億,幾年過去,投資人多次向金管會陳情都求償無門。TRF受害聯盟今日在立法院,由財委會的民進黨籍立委江永昌、蔡易餘、劉建國等人陪同召開公聽會,TRF受害聯盟統計,整個受害金額高達4兆。

所謂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又稱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為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方式為由銀行與客戶對「未來匯率走勢」進行押注。

TRF受害聯盟統計,投資TRF受害金額高達4兆。(圖/聯合新聞網)

TRF受害聯盟代表劉家龍指出,根據台灣券商公會的105年研究報告,全世界銷售人民幣的TRF,台灣的佔比高達24%,且台灣國銀的TRF總交易金額,從2013年8月的6.86兆成長至11月的8.23兆,並在2014年1月突然暴增至13.05兆,且TRF的交易對手有超過一半以上非金融機構,可見得主管機關在當時對該交易的管理失職,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蔡易餘表示,在法律訴訟上,受害人處於較不利的地位,畢竟銀行的法律專家眾多,較容易對受害人各個擊破,因此受害人在提出訴訟之前,得要相當謹慎。

江永昌批評,為何台灣能容許這麼多的TRF對不適合的對象作不當銷售,亦未採取補救機制,例如停止這種業務的銷售,都沒看到金管會該有的作為。金管會根本不應統包式處罰,因為光是一條龍就觸犯多個法條,金管會的處罰完全不成比例,且罔顧TRF銷售對於台灣中小企業及台灣經濟已經造成相當大的衝擊。

江永昌認為,統包式處罰,銀行根本不怕,因為最高上限僅1000萬,和中小企業損失上億,也完全不對等。而金管會又不敢暫停銀行業務,以茲事體大為由。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現在許多TRF銷售爭議,可說是銀行在資訊不對稱之下,對投資人獵殺。

TRF受害聯盟引述香港規定指出,2011年香港的專業投資人規定已要求總資產超過港幣4000萬,每年應進行不少於40筆交易、交易至少2年等,與台灣「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其總資產超過5000萬元的法人或基金」規定完全不同,由此可見台灣主管機關未善盡保護投資人責任。

聯合報 記者林麒瑋╱即時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