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黃捷/台北報導
錢櫃大火案偵結,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新冠肺炎疫情導致錢櫃KTV業績下滑,為了維持營收,總公司決定「邊營業邊施工」,董事長練台生參與討論並拍板定案,但錢櫃上下均未落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幹部被列防火監督人,本人也不知情,最終導致慘劇。
專案簽准 關消防設備營運
檢方調查,錢櫃林森店去年11月規畫增設電梯及大型改建工程,預計今年9月完工,經練台生專案簽准,今年2月中旬開始與承包商簽約,由於施工時必須關閉消防設備,錢櫃與包商研議要完全暫停營業,或只在工人進場時段部分暫停營業,還是邊營業邊施工,練也參與討論。
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大火,造成6死慘劇。圖/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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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森店店長翁珮雯當時曾寄電子郵件給總公司,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業績下滑,且競爭對手也都24小時營業,建議邊營業邊施工,維持營收。總公司稟報練台生後,決定採行翁的建議,於3月陸續開工。
轄區消防隊人員3月底實施消防安全設備複查時,發現店內裝設臨時性防護木材隔板,得知林森店正在改建,當場告知應依規定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負責監工的錢櫃工程部工程師黃思銘參考、修改年度消防防護計畫書,上交練台生及持有防火管理人謝永奎印章的高級襄理陳思宏,完成資料用印。
列防火監督人 幹部不知情
計畫書記載,消防設備因施工無法動作;撒水、排煙等設備也要重新更換,替代措施包括加裝10個滅火器、增加巡邏次數、強化監視體制等,並將兩名幹部列為防火監督人。但直到火警發生前,黃思銘沒有告知2人防火監督人的事情,計畫書也未報消防局核備。
4月26日火警當天,在儲藏室充電的測量儀電池起火燃燒,由於消防設備未啟動,防護計畫也沒落實,完全失靈,且電梯井工程打穿樓層,造成煙囪效應,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逃生防火安全門也未保持常時關閉,濃煙迅速擴散,堵死逃生路線,讓6名死者逃生不及,葬身火窟。
練辯授權用印 檢方不採信
練台生辯稱授權下屬用印,但檢方認定,錢櫃公司是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唯一股東,練是錢櫃公司大股東,被推舉為迪廣公司的法人代表股東,且錢櫃在中山區有3家店,練有實質支配能力,對業務應有所知悉,不採信練的辯詞,依5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