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日前於北投區承德路7段401巷620弄內查獲1輛疑似載運外縣市營建廢棄物大貨車,因未隨車持有來源及合法處理場所證明文件,且未領有清除許可證清除營建廢棄物,稽查人員除當場舉發,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外,並查扣違規車輛。
環保局說明,案址區域因曾遭非法棄置填埋廢棄物,早經該局鎖定為重點巡查區域。巡查人員在3月26日上午9時執行勤務時,發現1輛大貨車行跡可疑,除進行跟監外,並通報稽查人員到場。經盤查該車輛載運營建廢棄物,但未依法隨車持有來源及合法處理場所證明文件,當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舉發。
臺北市環保局日前於北投區承德路7段401巷620弄內查獲1輛疑似載運外縣市營建廢棄物大貨車。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另外,環保局也要求該公司提出產源後方允許由該局人員押運退還產源,同時將追究產源委託非法機構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責任,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在當日稽查現場該局人員執行扣車時,另有1部卡車到場擋住出入口,駕駛隨即離開,經多次聯繫均無回應亦不到場,意圖妨害扣車程序,該局人員已依妨害公務向警方提起告訴,另違規行為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政刑罰部分,該局亦已會同保七總隊員警現場勘驗並移送法辦。
為防不肖業者棄置破壞環境,環檢警積極合作打擊不法,該局已與警方設置多處攔檢點,一旦查獲即予重懲並將扣留車輛;另如有違法清運、傾倒廢棄物行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違規行為人最重將面臨5年刑責,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追償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