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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淑惠 資深新聞人、作家,著有「就靠房市躺著賺」、「房仲話術大揭密」、「小資首購術─敗犬變屋婆」等,喜歡買房子,還喜歡觀察整個房市的發展與變化,深信就算是單打獨鬥的單身小資女,只要用對方法、找到絕竅,首購也能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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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便宜?使用權宅6折開賣 小心脫手難度高

相關關鍵字

#地上權 #使用權 #所有權 #買房 #置產秘訣

文/賴淑惠

景氣冷,預售屋房市也跟著冷清清,購屋客態度觀望,讓很多案場等無人,代銷業者叫苦連天,不過,最近台北市的公車廣告、路邊看板上,都可以看到一個大大的4字頭房價廣告,吸引了我的目光,因為這個案子掛北市門牌,還緊鄰捷運、夜市商圈,還有這種低價,真的很誇張,於是,我特地跑了一趟去看屋,果然,便宜就是王道,整個接待中心坐的滿滿滿,只見代銷人員忙得團團轉,說得口沫橫飛。

地上權 推扛 向上(大刊頭)

不賣地不賣屋 僅購得房屋憑證

只是,等銷售人員一說明,我立刻就明白,怎麼會有4字頭房價這種好康!原來,這塊地,不是一般住宅用地,而是國有財產局的土地,這個房子是所謂的「使用權宅」,因為隨著國有地限建,很多建商開始不買地、不養地,寧可長租國有地,蓋屋出售,由於沒有直接購地建屋,成本相對較低,以這個案子為例,一巷之隔,旁邊的預售建案,一坪開價已經超過八十多萬,但這個使用權宅,大概只有45到49萬的行情,大概是同區建案的6折!

像這種使用權宅,大家一定不陌生,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幾年前很火紅的「京站」,它的地段就在交通便利的台北火車站附近,附近商圈熱鬧,交通更有三鐵共構,當時一開賣,很多名人都趨之若鶩,不過,既便宜又方便,這樣的房子真的值得買嗎?所謂的「使用權宅」,就是買家買了房子,卻拿不到土地權狀、房屋權狀,只能買到一紙房屋憑證,這個憑證說穿了,就是消費者跟建商之間的契約,建商跟國有財產局租地建屋,租約一訂70年,消費者買了之後,可以在這塊地上的這間房子住70年,時間一到,國有財產局依據跟建商之間的合約,可以要求建商拆屋還地。

使用權限70年 入住越久價值越低

簡單的說,這等同是一種租賃關係,建商跟國家租地,而建商比較像二房東,把房子出租給購屋客,只是這個合約訂的超級長,不同於當年的京站,只有50年,這個4字頭建案,租約高達70年。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從法律上來看,「權狀」跟「憑證」就是不一樣,權狀是所有權的表示,但憑證只是建商跟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日後如果轉賣,對想買屋的人來說,好像有點不夠有保障,很多購屋族會裹足不前。

轉賣的問題,還不只於此,因為第一手買家買到的,是房子70年的使用權,(事實上,扣掉銷售、蓋屋,入住時只剩下約68年),等到入住時間之後再賣,剩下的使用年限只會越來越少,因此,這種使用權宅的價值,不如一般房子保值,漲幅會隨著時間,逐漸趨緩遞減,想要脫手套利,這種使用權宅絕對不是聰明的選擇;就算住個兩年,房價小漲就要脫手,很多銀行對這類房型都會敬而遠之,甚至不肯承貸,如此一來,轉手的空間就會大大受限!

省了房價超划算?加上地租恐增開支

另外一大問題是,這個房子雖然便宜,甚至不用繳地價稅、房屋稅,卻得每年繳交地租給國有財產局,以一千萬的房子來說,一般自用住宅的稅率,大約是千分之二,每年約付2萬上下的稅,而地租卻是依地價的3~5%來計算,大約一年要繳近六萬元,每年價差約4萬,70年下來,要多付280萬,看似省下的房價,如果加上地租支出,其實好像也沒省這麼多,而且,隨著土地的價值增加,每年要繳的地租,只會越來越高

因為土地越來越稀有,這種使用權宅的國外已經行之有年,業者也都有言明在先,讓消費者知道使用權宅的限制,而對中國人來說,有土斯有財的概念根深蒂固,萬一房子不能代代相承,不少人都會猶豫不前,不過,這個價錢實在太讓人心動,還是吸引了不少外國客或投資客趨之若鶩,想逢低買進,我建議,這種房子不是不能買,只是消費者出手前,最好評估轉手問題,除非你就像建商廣告說的,想在這裡住三代,否則,想賣時很可能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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