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way
一連串荒謬的新聞佔據版面,比如胖達人事件,股價漲了、股東賺了、不實廣告爆發了,消費者吃了拿了退了又買了一堆,再怎樣的弊案,反正該賺都賺光,倒不倒已經不重要,他竟還拒絕三倍賠償。
這跟房地產的投資客有何關聯?有~根本就是同一件事,賺完就跑,過後再來賺。胖達人過去風光大賺,賺完後股東賣掉股票,消費者天價買到普通麵包虧了,吃了化學又常脹氣,但還是有人想買。
我沒忘記網友的爆料,說有個淡水案專賣投資客,又賣紅單又賣預售轉單,賣光光後開賣第二期,就對著第一期的買家說:我不蓋公設了,用六千萬分給管委會,看是你們要分一分錢還是怎樣。
是因為怕投資客套牢不爽,乾脆來個散財童子,好讓他們不拋售,給點紅利,好繼續支持第二期的加價開賣,我不會知道,但明顯的趨勢就是:投資客準備閃了、房價守不住了、建商糟了。不然,一旦該案的拋售潮出現,那他二期根本也不用賣,投資客反手大量多殺多時,誰上車就誰慘。
現在拋售的趨勢已經出現,所以建商要止血。現在胖達人已經出事,所以小S跟現任董事長要鞠躬道歉,並且打七五折給點紅利,好繼續支持日後的經營。
投資客賺完就閃,天經地義,他本是來賺錢,不是來作公益,你看看記者訪買麵包的人是怎麼說的:現在七五折啊,便宜,而且應該不敢再騙了吧。只是,一個非天然酵母、添加化學香精、烤不熟的麵包,還訂價那麼貴,那跟房地產上的地點差、偷工減料、開天價,有何兩樣?更一樣的是,讓你有獲利的感覺,而且一樣有人願意買。
投資客跑了之後,比如淡水那個案子,假設大家一人分個好幾萬、到手後再把房子便宜賣掉,自住客買了下來,一開始喜孜孜的以為自己買到便宜,但卻發現,沒公共設施、前手亂點交只好自己重搞化糞池、避雷針、接地線,再花大錢去把偷工減料的房屋重新維修、裝潢,這跟吃了胖達人的麵包,再花大錢去看醫生,一樣嘛。
幾年來,我不斷呼籲,投資客多的案子不要碰,投資型蚊子大樓要好好檢查,不是便宜就可以撿,而是至少要達到六十分的水準才可以買來住。就像這年頭還是有不少好的麵包店,無法大打廣告,東西不敢說一定好,但總是沒猖狂的騙人,大家認真看完,買下去總是不會吃大虧。
以前,不少人總笑話我:像你這樣的看房子,一定永遠買不到啦;這建商那麼有名,不會出事啦。結果往往都是:慘了,我買的房子漏水了、我家爆糞了、超大建商倒了。
還是一句老話:居住正義,從自己學會開始;買好房子,自己看完再確定。現在多了一句:太香的麵包,一定有問題。